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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以下是根据你的要求(待遇不变、工作地点合理、公出有时限、期满后安排不回到远距离合同地址、不得随意变更)起草的书面协议草案。你可以将其作为谈判基础发送给公司,或者请对方在此基础上修改。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草案)

甲方(公司):中软国际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或贵司全称)
乙方(员工):王蓉(工号:0000443394)

鉴于:

  1. 甲乙双方存在有效劳动合同,乙方月薪为19000元(税前),工作地点实际履行地为平安项目组所在地。
  2. 因甲方项目调整,双方就工作安排及工作地点变更事宜进行协商。
  3. 为保持劳动关系稳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补充约定。

第一条 临时工作安排

1.1 工作方式:自2026年5月21日起至2026年8月20日止(共3个月),乙方以“居家办公+公出”方式提供劳动。甲方在考勤系统中按“公出”状态处理,乙方无需到指定办公场所打卡。

1.2 工作内容与考核:甲方应在签署本协议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明确居家办公期间的具体工作职责、任务目标及绩效考核标准。考核标准应当明确、合理,且不得低于原岗位通常要求。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处于无实质工作内容的待岗状态。

1.3 薪资待遇:在上述期限内,甲方应按原劳动合同约定向乙方全额支付月薪19000元(税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减。社保、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变,年终奖及其他福利按原标准执行。

第二条 离场申请

2.1 基于本协议的临时工作安排,乙方同意配合提交从平安项目组离场的相关申请。离场申请的内容须经乙方事先书面确认,且不得包含“乙方自愿放弃工作地点异议权”“乙方同意永久变更工作地点”“乙方放弃经济补偿权利”或类似对乙方不利的表述。

2.2 乙方向平安项目组提交离场申请,不视为乙方对甲方此前单方变更工作地点行为的追认,也不视为乙方放弃就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一事主张权利。

第三条 协议的稳定性与变更限制

3.1 在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不得单方变更乙方的工作地点、工作方式或薪资待遇。

3.2 如需变更,甲方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在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前,仍按本协议执行。

第四条 公出期满后的安排

4.1 协商启动:本协议期限届满前15日内,甲方应主动与乙方协商确定期满后的工作地点。协商记录应以书面形式留存。

4.2 工作地点确定原则:期满后,乙方有权要求新工作地点的通勤条件与本协议生效前乙方实际履行劳动义务的工作地点(即平安项目组所在地)大体相当。具体判断标准为:乙方从住处前往新工作地点的单程通勤时间,与该地点相比,增加不超过30分钟(以公共交通或自驾的正常通勤时间为准)。

4.3 甲方协助义务:若甲方提出的新工作地点导致乙方单程通勤时间增加超过30分钟,甲方应同时提供合理补偿或协助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 按月发放交通补贴(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 提供公司班车服务;
  • 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措施。

4.4 协商不成的处理:如双方无法就期满后的工作地点达成书面一致,甲方不得以乙方不接受新工作地点为由对乙方作出不利处分(包括但不限于降薪、待岗、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等)。在此情况下,双方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由甲方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五条 其他约定

5.1 本协议是原劳动合同的补充,原劳动合同中与本协议不冲突的条款继续有效。如原劳动合同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5.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3 本协议经电子邮件确认(甲方HR部门官方邮箱发出,乙方回复“确认”或“同意”)的,与纸质签字版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26年 月 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26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1. 发送给对方前:请将甲方名称替换为你们公司的完整法定名称。期限(3个月)可根据实际协商情况调整(例如2个月或4个月),但建议不要短于1个月,也不要太长(避免长期无固定地点)。

  2. 谈判策略:将本协议草案通过邮件发给HR或BP,同时说明:

    “这是基于之前协商‘待遇不变、居家+公出、有时限’等方向草拟的补充协议,请公司审阅。如公司有其他版本,也请发给我,我们可以在此基础上讨论。我的底线是:待遇不变、公出期满后的工作地点通勤条件不能显著增加、期限内不得单方变更。”

  3. 如果对方不同意书面协议:坚持至少要有一封详细的邮件确认,内容涵盖:公出起止日期、待遇不变、期满后协商原则、不得单方变更等。口头承诺不可接受。

  4. 签字前请仔细核对:特别是第4.2条中的“单程通勤时间增加不超过30分钟” —— 如果你觉得30分钟还是太宽,可以改为15分钟或“不显著增加”;如果不想写具体数字,可以改成“与原实际工作地点相比,不应造成重大不便,参考上海市司法实践标准”。

  5. 律师咨询:如果涉及金额较大或你感觉复杂,建议签字前让本地劳动法律师快速审阅一下。可以拨打12348法律援助热线免费咨询。


如果你需要我根据对方的反馈再修改本协议,或者帮你起草一封附上此协议的邮件,请随时告诉我。